投诉途径  
 
 

怎样投诉

消费者若遇到不公平的交易,例如:

  • 货不对办(名实不符);
  • 逾期不交货;
  • 对服务不满。

经与店方交涉不果,消费者便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。

 
申诉途径

  1. 书面
     
    写下整件事情的详细经过或不满之处,连同有关单据或文件副本,并注明要求的解决方法(投诉的要求),邮寄本会。
     
    地址:
    香港北角
    健康东街39号
    柯达大厦二期
    14楼1410室 
     
    消费者委员会
    投诉及咨询部
     
  2. 致电:(852) 2929 2222
    (服务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半)
     
  3. 图文传真:  (852) 2856 3611
     
  4. 亲自前往各咨询中心投诉
     
    办公时间: 
    星期一至星期五
    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
    下午二时至下午六时
     
  5. 互联网
    - 投诉
    - 咨询


小额钱债审裁处

消费者遇到不公平的待遇,可以透过小额钱债审裁处追讨不超过等值港币五万圆的申索。

小额钱债审裁处以快捷简便程序,不须完全跟随正式法庭聆讯规则,而花费不多,当事人不可由律师代表,但必须亲自递交入禀表格,务须亲自出席聆讯,以保障追索权益。

倘若当事人是游客,而居港期是很短暂的情况下,在递交申索书时,可一并向该处申请在居港时间内优先排期开庭聆讯。

地址: 香港湾仔港湾道十二号湾仔政府综合大楼四字楼
电话: 25824085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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